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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抵押的房子能卖吗(【案例解析】全款买的

目录:

1.抵押房办理房产证案例

2.2021年抵押房办理房产证

3.抵押房屋房产证

4.抵押房产证有风险吗

5.抵押房的房产证是什么样的

6.抵押房办理房产证时都需要交什么钱

7.抵押房产手续流程要多久时间

8.抵押房产证怎么贷款

9.房产抵押房产证

10.抵押房产手续怎么办

1.抵押房办理房产证案例

2011年8月,家住青岛市的张先生和刘女士老两口买下了一套房子,三室两厅两卫,带一个露台,购房时他们对房子的设施很满意老人们说,他们年近60的时候退休了,开始规划自己的晚年,由于年龄越来越大,爬到6楼的家越来越吃力,于是两位老人想换套电梯房来养老。

2.2021年抵押房办理房产证

有了买电梯房的想法后,两位老人到处看房,精挑细选之后,他们看中了位于太行山路附近的乾宝佳园小区,而随后售楼处工作人员的一番话,让他们决定要尽快把房子买下来2011年8月30日,在看完房子之后的第3天,老两口就把手头的全部积蓄一共30万交到了售楼处。

3.抵押房屋房产证

两个月后他们又想办法,把剩余的77万补齐了,而这77万是他们卖掉了全部两套老房子才凑齐的钱老两口说他们唯一的儿子在哈尔滨工作,只有过年才回青岛,所以这套房子对他们老两口来说就是最后的归宿了2013年的10月份,小区贴了个通知让住户办房产证。

4.抵押房产证有风险吗

可是到了房屋交易大厅,张先生老两口才被告知他们的房子办不了房产证,开发商的解释是这样的:你们是最后一个买房的,肯定房产证是最后一个办,不用着急张先生说,当年这个楼盘销售的广告在青岛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一切都看上去很正规,所以他们没有怀疑过开发商的可信度。

5.抵押房的房产证是什么样的

 房子被强制拍卖,原来开发商隐瞒了抵押事实好景不长,2016年2月份,一张贴在小区里的通知,彻底打乱了这老两口的生活贴在小区楼下的那份通知是青岛市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上面这样写着:拍卖被执行人青岛乾宝雅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乾宝佳园小区6间商铺和1单元2302户房产,乾宝雅泰置业有限公司是张先生家所在小区的开发商,而被拍卖的2302正是张先生的家。

6.抵押房办理房产证时都需要交什么钱

老两口全款买下的房子突然被法院拍卖,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张先生和刘女士跑到法院询问在法院,张先生老两口看到了2015年的一份判决书,原告是青岛市的一家典当行,被告就是张先生家所在小区的开发商 负责审理这一案件的法官解释说:在2011年3月,开发商向那家典当行借款1200万元。

7.抵押房产手续流程要多久时间

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开发商只还上了200多万,所以典当行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偿还剩余的借款933万元

8.抵押房产证怎么贷款

老两口家里几个晚辈商量过后,决定先把房子拍下来,之后再走别的程序由于拍卖过程出现了其它竞拍人,经过加价最终老人一方以192万元拍下了房子这意味着他们需要在10天内向法院交齐192万元,这对两个老人无异于天文数字。

9.房产抵押房产证

针对上述案例,律师对其中存在的几个法律问题做出解析1、什么是抵押房?“抵押房”到底能不能买?抵押房指的是房屋所有权人基于借款等情形以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不做登记的话抵押权也是不生效的。

10.抵押房产手续怎么办

虽然物权法中设置了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的条件,但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由于抵押权的存在,首先房屋无法变更登记,另外即使房屋涉及查封拍卖,抵押权人也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抵押权人是否同意都不会影响其抵押权的实现,为了更好的保护像案例中这样的不知情受让方,法院一般认为抵押房的买卖也是合法有效的。

抵押房能买,法律上认可抵押房的买卖有效,但是买了抵押房,主动权就完全不在自己手里,能不能进行过户登记还要看抵押权人的意思,除非受让人愿意代为清偿债务消除抵押权2、合同签了,房产证下不来会是什么情况?哪些合理,哪些需要特别留心?。

实践中商品房存在预售和现售两种方式,只要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投入资金符合规定,并有明确的交房日期,即可以申请预售许可证预售意味着房子还没建起来,属于期房期房不能办证往往是由于开发商破产导致工程停滞、消防等设施设计不合格不能验收、拆迁安置未到位。

所以在购买期房的时候一定要看好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和办证日期,明确逾期的违约责任,有些开发商会在合同中约定逾期损害赔偿责任过低,比如逾期按照日万分之0.5支付违约金,以此来逃避责任,也是需要注意对于现房的购买一定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一下所购房屋的产权信息,明确所有权人,看一下是否有抵押和法院的查封,存在抵押或者查封的情况下都是无法过户的。

3、全款买房房管局就一定会有备案的观点对吗?备案有什么意义?这里需要区分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网签只是房地产部门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并无直接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备案是在签订合同之后将合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备案。

网签和备案都不会产生法律上的物权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但有一个例外情况,法律规定买受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交付了全部价款而且已经实际入住,那么法院就不能再对该房产采取查封、冻结和扣押只有买卖双方向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之后,在未经预告登记人同意的情况下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立抵押等才会不发生法律效力。

4、出现案例中的情况该怎样维权?本案涉及法律中物权和债权的概念,物权简单说就是指东西是自己的,任何人都不能侵犯,确认的是东西是谁的问题,债权就是指双方的约定,你欠我钱,即使我借给你的钱被别人抢走了,那我也还是只能跟你要,确认的是谁欠谁的问题。

在本案中,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经过登记后才能确认是物权,只是签了买卖合同就只是债权所以在因为抵押或者查封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买方仅有权向卖方要求按照合同办理过户登记,而不能要求其他人解除抵押和查封来协助我办理过户。

买方买的房子因为被抵押而无法办理过户,买卖合同已经无法履行了,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基于出卖方存在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方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同时可以请求出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5、对于抵押房以上的风险,买房时怎样避免?新房、二手房有区别吗?对于现房的购买一定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一下所购房屋的产权信息,明确所有权人,看一下是否有抵押和法院的查封,存在抵押或者查封的情况下都是无法过户的。

另外就是买卖二手房一定要快,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一定要短,减少在支付定金、首付款后到实际交房的这段时间内房屋被抵押或者查封的可能性另外就是有些限制交易的不动产,以及不动产是否存在出卖人的配偶等共有人,这些也都要了解清楚。

新房一般都采用预告登记,选择比较有实力的开发商,风险也会小一些二手房有很多情况是房主已经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急于出手周转,这种情况风险会比较大,所以简单的了解一下出卖人卖房的目的也可以降低风险6、全款买房和贷款买房有什么不一样的意义?

新房不考虑货币和房价的波动的话一般风险差别不大,二手房如果贷款的话办理贷款需要一定时间,二手房不能进行预告登记,这中间如果出现一房二卖或者被抵押、查封就会产生一些纠纷,二手房如果需要贷款的话可以考虑找一些规模比较大的中介,中介可以起到一定风险筛查的功能。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10月1日)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2月13日)第六十七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

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17年10月1日)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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