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抵押贷款还能更名吗(有抵押贷款的房屋
目录:
1.房屋抵押还清贷款后怎么办手续流程
2.房屋抵押还清贷款后怎么办手续呢
3.房屋抵押贷款还清后如何办理手续
4.房屋抵押还完贷款需办啥手续
5.房产抵押还清后怎么办手续
6.房屋抵押贷款还完后还有什么手续
7.房子抵押还完了怎么做
8.房子抵押贷款还清后都需要什么手续
9.房子抵押贷款还清了要怎么处理
10.房屋抵押贷款还完需要办什么手续
1.房屋抵押还清贷款后怎么办手续流程
这是很多人关心的一个话题但凡有婚姻、有家庭、有继承、有房屋,房屋上又有贷款而又没有足够能力或者不想要提前一次性清偿剩余贷款的中产阶层,都会面临这个问题那么到底实践中,针对有抵押贷款的房屋,如何实现更名/去名?。
2.房屋抵押还清贷款后怎么办手续呢
请听我娓娓道来一、实践中的此类情形大致为如下三种:情形一:夫妻贷款买房后,因为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因离婚而要分割房产,分割房产就涉及到产权更名或去名因为当初是贷款购房的,而现在产权去名(两个人名字,去掉一个人)或更名(一个人名字,换成另一个人)是房产物权的变动,而抵押权也是物权,因此物权(产权)变动会涉及到同为物权人的抵押权人的利益。
3.房屋抵押贷款还清后如何办理手续
情形二:被继承人过世,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中有一套存在银行抵押贷款的房产,法院判决房产归其中一个继承人所有,其他继承人折现拿钱,但是,是否可以凭判决书而对有抵押贷款的房屋进行直接更名过户呢?情形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出售方(房东)忽然消失了,而购买者已经支付了大部分的房款,为了取得房屋所有权,购买者不得不起诉出售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此时房屋上却还有该出售方名下办理的银行抵押贷款数十万,此时,购买者面对该银行抵押贷款怎么办?
4.房屋抵押还完贷款需办啥手续
以上三种情形,都涉及到房屋产权的更名或去名,也都涉及到要更名的房屋上有银行尚未涤清的抵押贷款存在,面对这种现实状况,怎么办?
5.房产抵押还清后怎么办手续
二、解决方案无论针对上述三种情形中的哪一种情形,解决方案归纳起来都只要两种:1. 提前一次性还清所有剩余贷款从而使抵押权的基础法律关系丧失;2.和抵押权人银行(或其他)协商,变更借款人/抵押人很多人,都盯上了「协商变更」。
6.房屋抵押贷款还完后还有什么手续
最关键的问题来了,征求银行的意见,那银行一般会同意协商变更借款人/抵押人吗?我相信很多人都去找银行协商过,有的是碰壁的,银行拽拽的说要不提前还清,要不直接免谈有的是银行同意了,要求变更后的抵押人提供个人的银行流水。
7.房子抵押还完了怎么做
,一般如果每月固定的收入能够是每月还款金额的两倍,且本人征信良好,没有对外负债,也没有在途贷款,抵押权人银行就同意变更抵押人,据笔者知悉,中国建设银行是同意变更借款人/抵押人的还有的呢,是原则上不同意变更借款人/抵押人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协商,比如资产较多,拿其他房产做抵押,或者和银行内部人员比较熟悉,或者在该银行是金卡客户等等。
8.房子抵押贷款还清后都需要什么手续
三、为什么一定要征得银行同意才行?也有人表示不能理解,我确实没有能力也不想要提前还贷,而对于和银行协商变更,我为什么一定要协商变更?我是房屋产权人,我们夫妻离婚房子判给我,我负责还剩余贷款就OK了,为啥我们的财产分割问题,银行要插一脚进来要发表话语权?
9.房子抵押贷款还清了要怎么处理
不为什么,就因为你当时买房子时,借了金主的钱,签订了一份《抵押借款合同》,把房子抵押给了金主。
10.房屋抵押贷款还完需要办什么手续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遵循意思自治(尽管你觉得和银行之间毫无平等可言,那也是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了你的地位)什么是意思自治?就是订立合同双方自愿且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双方自愿且协商一致(或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现在你作为合同其中一方想要变更合同,当然是要征得合同另外一方的同意,这才能叫做「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当然了,还要看合同中对变更借款人/抵押人的约定不过合同条款你懂的,怎么可能对你有利三、离婚房产分割/房产继承/房产买卖涉诉后,诉讼中银行的地位和意见。
1.涉及存在抵押权房屋的案件,是否银行必须作为第三人加入诉讼?答案是未必实践中,离婚房产分割中,有的法院会追加抵押权人作为第三人,有的则不会,具体要看各方当事人是否提出了申请,以及法官本人是否认为有必要。
对此,并没有效力级别较高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笔者只看到一份2007年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第30条:离婚案件中对按揭房的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一般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或者以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除外。
诉讼中不需将贷款银行列为第三人,可采取协商或者竞价的方式确定房屋归属,但应明确分得房屋的一方承担偿还按揭贷款义务而涉及到房屋买卖的案件,一般都会追加银行作为第三人,因为对于银行来说,房屋产权是基于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而进行了一个彻底的变更,此时银行的借款是必须要一次性提前涤清的(转按揭已成为历史,目前房产买卖过程中再也没有转按揭之说了)。
涉及到房产继承的案件,则普遍不会追加银行做第三人但是不追加不代表不需要银行同意,这是两个概念2. 是否追加抵押权人银行作为第三人,对案件的审理和结果有实质影响?一般情况下是的据笔者研究了几十份案例来看,一般情况下,追加了银行作为第三人,如果法院调解未成功强制判决,则作为第三人的抵押权人银行一般会表态:在还清贷款后同意涤除抵押,如果房屋上抵押不涤除,则不同意变更产权人。
当然,也有离婚案件追加了银行作为第三人,但是银行也同意变更借款人/抵押人,且是参贷人变主贷人所以,不能自我设限而如果不追加银行作为第三人的,则一般银行是可以商量的,是可以同意在不提前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协商变更借款人/抵押人。
3.程苗苗律师团队(对离婚房产分割)司法案例汇总及分析序号案号是否追加银行为第三人判决结果1(2017)沪02民终1978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追加第三人案件事实:1.房屋登记为二人名字,为夫妻共有财产,房屋上的银行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被告为主贷人,原告为参贷人;
2.银行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并表明请求二审法院依法裁判法院判决:1.房屋归原告所有,且由原告负责偿还银行贷款;对外,主贷人为被告(因合同并未变更),但是对内应当由原告负责偿还银行贷款;2.第三人银行应当在。
贷款清偿之后的10日内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抵押权人:工商银行2(2016)沪0115民初5173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未追加第三人案件事实:1.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房屋上的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2.贷款由被告办理,原告为共同抵押人;。
3.截至2016年3月22日,原、被告拖欠到期公积金贷款以及商业性贷款本息合计人民币36,950.57元裁判要点:1.房屋产权归原告所有,剩余房屋贷款由原告负责清偿,原告支付被告房屋折价款2. 房屋剩余贷款由原告负责清偿的情况下,被告应承担拖欠贷款本息人民币18,475.29元。
3. 被告杨某甲于原告陶某支付上述房屋折价款且原告陶某结清剩余贷款本息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陶某办理上海市虹口区柳营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相关税费由原告陶某承担;抵押权人:建设银行
3(2016)沪0115民初1009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未追加第三人案件事实:1.婚后购置房产一套,以被告名义办理的银行贷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2.离婚协议约定被告放弃房产份额,剩余银行贷款由原告负责偿还;
3.原告已经按照离婚协议支付了约定的价款;法院判决:1.房屋归原告所有,剩余贷款由原告偿还;2.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过户登记以及银行贷款变更登记;被告姚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陈某某办理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的房地产登记变更手续及银行贷款变更手续。
抵押权人:工商银行4(2016)沪0115民初85771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追加第三人案件事实:1.原告的诉讼请求内容即包括被告以及第三人在系争房屋抵押权涤除后协助办理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2.原告追加中国银行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房屋一套,登记在双方名下;4.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约定:房产归原告所有,被告取得相应的折价款,且被告应当协助原告办理过户登记;法院判决:1.按照离婚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归原告所有;
2.被告以及第三人银行需要在涉案房屋上的抵押权被涤除之后办理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信息抵押权人:中国银行5(2018)沪0113民初48号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追加第三人案件事实: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房屋一套登记在双方名下;。
2.房屋登记在置业公司(开发商)名下;3.法院依职权追加银行和置业公司作为第三人;法院判决:1.房屋归原告所有,并且由原告负责归还剩余的贷款;2.银行以及置业公司在房屋剩余贷款还清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办理该房屋的抵押权注销手续及产权变更登记,配合将该房屋产权过户至原告张某1名下。
抵押权人:渤海银行四、律师建议涉及存在抵押权人的房屋分割问题,建议最好和法官沟通好,当事人自己和银行私下沟通、协商,尽量不追加抵押权人为第三人因为不追加则可以私下沟通洽谈,有多种可能性,或者有些法官会让当事人在法院做笔录,承诺银行抵押权的事情当事人自行解决,法院不做处理。
而一旦追加为第三人,则很可能就是公对公的方式处理,而公对公的方式,作为银行作为第三人,其委托代理人基本是要在台面上尽可能的维护银行利益的。参与编辑: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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